淮北市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情况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4-06-03 16:10 字号:

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淮北市机构改革方案》《关于淮北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经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将市水务局职责、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责调整

划入原水政监察支队承担的相关执法职责。

二、关于内设机构调整

设立执法监督科。

办公室、机关党委合并设置为办公室机关党委

将工程建设与管理科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职责划入河长制工作科。规划计划科、工程建设与管理科合并设置为规划建设科。

市水务局机关党委设立机关纪委,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三、关于编制职数调整

执法职责回归机关,核增市水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名。

市水务局1名总工程师领导职数调整为按内设机构正职管理正科级

调整后,市水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科级领导职数8含总工程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书记1

市水务局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机关党委、规划建设科、执法监督科、水资源管理科全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水旱灾害防御科水土保持科、河长制工作科、行政许可科财务审计科


相关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机关党委)。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综治、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管理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等工作。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科技推广和科技交流工作。监督实施水利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负责党建、党风廉政、群团等党群工作。

二、规划建设科。拟订全市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市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水利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水利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审查、审批或申报工作。组织实施中央及省、市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河湖干堤、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

三、执法监督科。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水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局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按规定承担行政复议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县()水事纠纷。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四、河长制工作科。承担河长制有关指导协调、制度制定和督查考核等具体工作。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河流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