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2024年第五次行风热线上线实录
时 间:2024年10月2日7:30
参加领导: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峰
参加人员:
市水务局水资源管理科负责人: 郝书芳
市水务局河长制工作科负责人: 史孝庭
市水务局工程建设管理负责人: 王子文
濉溪县水务局副局长: 郭清春
上线人员要求:
文明礼貌、热情服务;
注重形象、举止端庄;
文明用语、答复准确;
按时上线,不迟到、不早退。
上线内容: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主持人:观众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多年来,淮北市水资源管理及节约用水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严格落实总量强度双控,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将再生水纳入全市水资源统一配置,水资源实现合理优化配置,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淮北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水资源保障。2016年以来,淮北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连续8年在全省获得优秀等次。近年来,我市在节水工作方面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下面有请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峰给大家介绍一下。
王峰:好的,近年来,我市持续深入推进国家节水行动,全面贯彻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为淮北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水资源保障。主要做法如下:
一、强化刚性约束 提升水资源监管水平
(一)严格落实总量强度双控。
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建立区域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体系,年度用水计划按照行业、水源分配落实到县区政府。印发《关于落实“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通知》,将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全市水资源统一配置,明确各县区非常规水源最低利用量目标。强化计划用水管理,依据行业用水定额科学核定下达取用水单位年度用水计划,全市取水许可管理及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公共管网用水户471户全部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结合省节水调水信息管理平台、省水资源实时监测与管理系统,及时预警超计划超许可取水现象,对超计划取水的,严格执行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2023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7亿m3,在省水利厅下达的5.4亿m3控制目标以内,万元GDP用水量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均高于目标值,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89(高于目标值0.67),非常规水源利用量占全市用水总量达15.28%,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全面完成2023年度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
(二)强化重点用水户监管。
每年及时修订完善省市级重点监管用水户名录,全市纳入省级重点取用水户监管名录8家,市级重点取用水户监管名录27家。加快取用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全市累计安装在线监控点838个,动态掌握取用水单位实时取水量,及时预警超计划超许可取水现象,实现地表水、地下水、矿井水、再生水不同水源取水监测计量全覆盖,有力保障用水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督促重点取用水户认真落实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加强对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的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强化用水管理,完善用水台账,提高用水效率。
(三)积极推进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强化取用水监管,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安徽省水资源管理规范化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县域水资源管理规范化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扎实推进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先后完成相山区、烈山区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并通过省水利厅验收。2023年11月,安徽省第一批水资源管理规范化体系建设示范县(市、区)名单公布,共3个地市县(市、区)榜上有名,我市相山区位列第一,被认定为安徽省水资源管理规范化体系建设示范县(市、区)。
(四)强力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治理。
先后印发《淮北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施方案》《淮水北调水源置换及地下水压采工作方案》《淮北市自备井关停方案》《关于开展自备井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自备井专项整治督查的通知》《关于开展取用水管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等文件,成立淮水北调水源置换及地下水压采工作领导小组,强力推进淮水北调水源置换、地下水压采、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工作。2020年以来,全市关停自备水源井336眼,压采置换地下水3800万m3 。地下水超采区内自备水源井全部关停,近年来我市无新增审批工农业生产取用地下水,地下水开采量逐年减少。大唐淮北发电厂、国安电力、申皖发电等高耗水行业工业用水全部置换为再生水或地表水,水资源实现合理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根据水利部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成果,我市地下水超采区面积由123.8平方公里减至81平方公里,超采区面积大幅缩小,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坚持示范带动 深入推进国家节水行动
(一)建立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
依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国家节水行动安徽省实施方案》《淮北市节水行动实施计划》《淮北市“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每年制定印发淮北市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工作要点,科学确定节水目标及年度重点任务,并印发到市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16个成员单位及县区政府,着力构建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定期召开市级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会议,部署安排年度节水工作,落实各部门责任分工,合力推进实施,确保全面完成年度节水工作任务。
(二)持续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在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一县三区在全省率先实现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全覆盖,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照水利部《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对命名满5年的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区,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估,进一步巩固提升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成果。扎实推进节水载体建设,建成“省级节水型企业”41家,国家、省、市三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中高耗水企业全部建成省级节水型企业,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获评“安徽省节水标杆企业”;建成“省级节水型工业园区”3个,建成率60%;建成“省级节水型高校”4所,建成率100%,淮北师范大学入选全国首批节水型高校典型案例。通过示范带动,全面提升行业用水效率。
三、严格水源管控 扎实推进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
(一)强力推进再生水利用配置管理。
将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全市水资源统一配置,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严格控制新增取水许可,先后完成大唐电厂、申皖发电、申能发电、国安电力、通鸣矿业、淮北生物质热电、濉溪鸿源煤化、中利发电等9家单位再生水利用配置。分水源核定下达各取用水户年度用水计划,符合再生水利用条件的,明确再生水年度计划用水量,2023年全市下达再生水计划量3755万m3,再生水利用量为3051万m3,再生水利用率达34%(不含生态补水)。
(二)扎实推进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建设。
积极开展国家级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编制完成《淮北市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实施方案》,并通过省政府审批。市政府印发《淮北市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创建工作推进方案》,明确再生水利用配置年度目标任务,构建“一带、二线、两区、多点”的再生水利用布局,统筹将再生水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生态环境等领域,扩大再生水利用范围,实现从单一工业利用向综合利用拓展,到2025年,全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0%。2023年8月,淮北市顺利通过水利部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中期评估。2023年12月,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中期评估结论的通知》,我市位居全省第一。
四、创新宣传方式 营造浓厚节水护水氛围
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水宣传教育活动;广泛组织开展“节水中国 你我同行”、“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节约用水条例》宣贯等节水主题宣传活动;开展节水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等系列活动,竭力营造节水护水的良好氛围;建成省级中小学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3个,打造节水护水志愿服务项目及水利公益广告宣传品牌,2024年淮北市巾帼志愿者节水护水宣传活动和公交车水利公益宣传等2个项目作为安徽省优秀活动项目推荐到水利部参赛。制作“我想保护你 母亲河”“节约用水 从点滴做起”等节水公益宣传短视频,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电子屏、公众号、抖音等载体播放,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近年来,淮北市水务局多次荣获水利部“节水中国 你我同行”、《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主题宣传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奖、第三届“节水在身边”短视频征集活动二等奖,受到水利部通报表扬。
主持人:2024年3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76号国务院令,公布《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下面请市水务局水资源管理科负责人郝书芳同志帮我们解读一下该条例。
郝书芳:好的,
一、条例的出台背景:水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我国人多水少,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节水是解决水安全问题的关键。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节水工作,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与此同时,我国水资源短缺形势依然严峻,水资源刚性约束不足,节水工作仍面临用水管理有待加强、节水措施有待完善、激励政策有待健全、监督力度有待加大等问题,需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根据加强节水工作的实际需要推进节水立法,制定节水的专门行政法规,全面、系统规范和促进节水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保障国家水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制定《条例》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条例》制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在立法总体思路上主要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立足我国基本水情,针对节水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从加强用水管理、完善节水措施、强化保障监督、严格法律责任等方面,着力构建全面系统的节水制度体系。二是认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节水工作的丰富实践,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三是做好与水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衔接,形成制度合力。
三、《条例》从哪些方面来加强用水管理?
一是加强用水定额管理。规定国务院水行政、标准化主管部门组织编制主要农作物、重点工业产品和服务业国家用水定额;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行业用水定额;用水定额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水资源状况、产业结构变化和技术进步等情况适时修订。
二是加强用水总量控制和计划用水管理。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对用水达到一定规模的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管理。
三是规范用水计量和水价制度。规定不同水源、不同用途的水应当分别计量并实行计量收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擅自移动用水计量设施;建立促进节水的水价体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水资源状况、用水定额、供水成本、用水户承受能力和节水要求等,完善水价形成机制。
四是控制高耗水产业项目建设。规定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地下水超采地区应当严格控制高耗水产业项目建设。
四、《条例》在完善节水措施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一是推进农业节水增效。规定调整种植养殖结构和农业用水结构,发展节水型农业和旱作农业;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加强农村生活供水设施以及配套管网建设改造。
二是推进工业节水减排。要求工业企业采用先进、适用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高耗水工业企业推广废水深度处理回用技术措施,用水水平超过用水定额的限期进行节水改造;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集聚区统筹建设相关设施,实现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
三是推进城镇节水降损。规定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建立供水、用水管网设施漏损控制体系,支持老旧供水管网设施改造;推动降低建筑运行水耗;要求水资源短缺地区城镇园林绿化优先选用节水耐旱型植被,采用节水灌溉方式,严格控制人造河湖等景观用水。
四是促进非常规水利用。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水资源短缺地区制定非常规水利用计划;统筹规划建设污水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城市绿化等优先使用再生水;提高雨水资源化利用水平;积极开发利用海水资源。
五、《条例》对节水的保障和监督措施作了哪些规定?
激励和保障方面,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健全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对符合条件的节水项目给予补助;鼓励金融机构加大融资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节水项目建设运营;鼓励发展节水服务产业,引导推动节水服务机构与用水单位或者个人签订节水管理合同;培育和规范水权市场,支持开展水权交易;对节水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监督考核方面,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明确监督检查措施;建立举报制度;强化监督考核,将节水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范围。
六、《条例》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作了哪些规定?
对侵占、损毁、擅自移动用水计量设施或者干扰用水计量,高耗水工业企业用水水平超过用水定额且未按期进行节水改造等违法行为,规定了罚款、吊销取水许可证等严格的行政处罚。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的、耗水量高的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等违法行为,规定依照水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七、为确保《条例》顺利实施,有关方面还将开展哪些工作?
为确保《条例》顺利实施,有关方面将着重开展三方面工作:一是持续抓好宣传贯彻。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培训等工作,使有关各方充分知晓和准确掌握《条例》内容,为《条例》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及时跟进配套制度建设。《条例》确立了节水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要及时出台更为具体、操作性更强的相关配套规定,进一步细化制度措施,确保《条例》落地落实。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切实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