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的具体措施及实效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4-04-08 10:42 字号:

请俞晶娜主任介绍我市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的具体措施及成效。

俞晶娜:近年来,我市的水土保持工作在省水利厅的正确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通力合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等政策制度,监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全市水土流失面积由2022年19.2平方公里下降到18.86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99.3%。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市高新区、临涣煤化工基地成功引进水土保持管家服务机制,为入园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水土保持综合服务,监测成果共享,极大的减轻了企业负担;通过发放义务告知书、送法上门、举办专题培训等方式对开发区生产建设单位面对面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宣导及答疑,对50个生产建设项目完成水土保持承诺制办理。

成功申报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在赴江苏宿迁、淮安调研学习平原区生态清洁小流域经验基础上,因地制宜,成功申报烈山区华家湖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获得省级补助资金312万,该项目已于3月中旬开工建设。

创新水土保持宣传形式。常态化开展水土保持宣传进党校、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多篇报道在水利部网站、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网、淮北日报刊登;创作“不负青山”作品参加全国首届水土保持科普短视频大赛;推出我市水土保持吉祥物“相水宝”,在杜集区百莲百荷建成首个水土保持科普示范点,增强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

主持人:好的,感谢,下面有请俞主任帮我们介绍一下近年来我市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我市的水土保持工作在局党组正确领导和相关科室支持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高标准完成年度目标考核任务,不断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水土流失面积由2022年19.2平方公里下降到18.86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99.3%。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发布2022年度水土保持公报。认真总结我市2022年水土保持工作完成情况,发布《淮北市水土保持公报(2022年)》并面向社会公示,充分保障相关单位及社会公众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超额完成年度水土流失治理任务。按照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指导性指标的通知》要求,及时将目标任务下达有关县区;并积极协调林业、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完成2.23平方公里的年度治理任务。

(三)强化生产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加强对技术评审单位管理,提升水土保持方案评审质量,对县区水土保持方案开展质量抽查;指导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运用水土保持监管服务平台,及时掌握生产建设项目立项及用地审批情况,提前介入,主动服务。针对生产建设单位举办“淮北市水土保持监管服务平台”培训会,确保水土保持监管服务平台发挥积极作用。

(四)强力推进遥感监管违规整改销号。根据部、省下发遥感监管数据,2023年全市违法违规项目数量分别为43个,比2022年减少11个,降幅达20%,呈逐年递减趋势。指导县区严格按照省水利厅要求整改,2023年部下发图斑违法违规项目于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整改销号。截止目前,省厅一次下发图斑违法违规项目销号71%。

(五)全覆盖开展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2023年共对68个市级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和3个自主验收报备项目开展跟踪检查及核查,下发54份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意见。建立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台账,对账销号,整改销号率达95%。经核查,自主验收程序基本规范、验收标准和条件执行方面符合要求。

(六)持续开展行业协同监管。联合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县(区)水利、应急管理部门、技术服务单位及生产建设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现场踏勘等方式,对青东煤矿、廖家铁矿等21个非煤矿山及煤矿项目全覆盖开展现场检查,及时印发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20份,建立问题整改台账11个,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七)成功申报烈山区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在赴江苏宿迁、淮安调研学习平原区生态清洁小流域经验基础上,因地制宜,成功申报烈山区华家湖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获得省级补助资金312万。

(八)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优化营商环境,为市高新区、临涣煤化工基地成功引进水土保持管家服务机制,为入园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水土保持综合服务,监测成果共享,极大的减轻了企业负担;通过发放义务告知书、送法上门、举办专题培训等方式对开发区生产建设单位面对面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宣导及答疑,对23个生产建设项目完成水土保持承诺制办理。

(九)创新水土保持宣传形式。常态化开展水土保持宣传进党校、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多篇报道在水利部网站、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网、淮北日报刊登;指导烈山区农水局创作“不负青山”作品参加全国首届水土保持科普短视频大赛;推出我市水土保持吉祥物“相水宝”,并结合吉祥物在杜集区百莲百荷建成首个水土保持科普示范点,增强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

二、2024年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安排

2024年的水土保持工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及省两办实施意见,围绕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等方面下功夫,推动新阶段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提升水土保持功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继续强化全流程监管。严格执行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建立水土保持方案质量常态化抽查制度,发挥好方案源头把关作用。加强在建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和验收管理问题台账。充分运用好水土保持全流程监管服务平台,优化平台使用功能,确保水土保持全流程监管服务平台发挥积极作用。

(二)突出抓好行业协同监管。在市县区均建立水土保持联席会议基础上,指导县区在推深做实上下功夫,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部门间信息传输不畅、配合不主动问题。协同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和指导,督促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履职,真正实现“管行业,管生产必须管水保”。

(三)全面实施信用评价标准。按照《水利部关于实施水土保持信用评价的意见》(水保〔2023〕359号)要求,以生产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评审监测、监理、验收报告编制等参建单位为重点,全面实施信用评价。联合市发改委信用办出台我市水土保持行业信用评价标准(试行),并在全流程监管服务平台同步更新。

(四)高标准完成遥感监管整改任务。督促县区在2023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省2期遥感监管违规项目查处整改销号工作;2024年水利部及省水利厅遥感监管违规项目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全面完成,并确保信息化监管系统录入及时、准确、完整。

(五)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移送水政监察支队立案查处。建立水土保持监管与执法、执法与司法等部门联动、加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执法。强化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引导全社会强化水土保持意识。对历年监管发现的房地产和公路项目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联合住建及交通部门继续开展联合执法。

(六)继续谋划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引导相山区、濉溪县结合美好乡村建设等积极申报省级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和财政部门协调,加大水土保持投入,拟出台我市水土保持工程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对申报成功的县区水土保持工程项目予以一定的资金补助。指导烈山区农水局高质量完成华家湖生态清洁小流域的建设及验收工作。

(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放管服”改革精神,督促并指导各经济开发区管理机构、城市建成区切实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水土流失统一监测。加强对水土保持管家服务管理,对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存在“未验先投”、“未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行为及时提醒,杜绝违法违规情况发生,力争部省遥感监管下发的图斑数为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拟对各经济开发区和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生产建设项目进一步简化审批和验收程序。

(八)加强监管能力和水平建设。争取财政支持,保障必要的监管经费和装备投入,提高监管专业化水平。通过以会代训、专题培训、外出考察等各种形式,切实提高市县区水土保持从业人员管理能力和水平,适应新时代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