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2024年第二次行风热线上线实录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4-04-05 10:03 字号:




时   间:2024年4月2日7:30

参加领导:市水务局二级调研员张震

参加人员:

市水务局四级调研员:            陆士平

市水土保持和水利规划室主任:    俞晶娜

市水务局规划计划科负责人:      刘尚尚

濉溪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青春

上线内容: 做好水土保持文章,建设生态宜居家园

主持人:党的二十大强调,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对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2023年1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推动新时代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下面我们有请市水务局张震调研员给观众朋友解读一下《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

张震:水土保持是江河治理的根本措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从新中国成立之初党领导人民群众大规模治山治水,到上世纪80年代初国家实施重点治理、1991年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再到2010年水土保持法修订、2015年国务院批复《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水土保持基本形成了一套自上而下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政策标准体系,走出了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符合自然规律、具有中国特色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之路。

《意见》分为三大板块,共6个部分。

第一板块是总体要求。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要,坚持问题导向、保障民生,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锚定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提出到2025年,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和工作体系更加完善,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管控,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全国水土保持率达到73%。到2035年,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的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全面形成,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控制,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全国水土保持率达到75%。

第二板块包括第二至第五部分,是四项重点任务。

一是全面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核心是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结合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统筹推进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包括突出抓好水土流失源头防控、加大重点区域预防保护力度、提升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3个方面内容。

二是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重点是落实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聚焦有效管住人为水土流失增量提出的政策措施。包括健全监管制度和标准、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加强协同监管、强化企业责任落实4个方面内容。

三是加快推进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聚焦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明确水土流失治理的重点任务。包括全面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大力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抓好泥沙集中来源区水土流失治理3个方面内容。

四是提升水土保持管理能力和水平。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对健全规划体系、完善工程建管机制、加强考核、强化监测评价、加强科技创新5个方面进行了部署。

第三板块为第六部分,是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加强投入保障、强化宣传教育4个方面对贯彻落实《意见》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关于生态清洁小流域

《意见》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近年来,媒体对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和小流域综合治理都有报道。下一步在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方面有哪些举措?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是目前水利部抓小流域治理方面的一项有力措施,也是一项创新举措,在实践当中也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效。

我首先给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生态清洁小流域。

生态清洁小流域是以小流域为单元,以水系、村庄和城镇周边为重点,以山青、水净、村美、民富为目标,山水林田路村统一规划,治山、治水、治污协同推进,统筹实施水土流失治理、流域水系整治、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培育和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的一种综合治理模式。从这个意义上说,生态清洁小流域是小流域综合治理的深化与发展,是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升级版。自2003年北京市率先开展水源保护型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以来,全国各地不断积极探索,打造了一批各具特色的生态清洁小流域。截至目前,全国已经建成了近4000条具有示范意义的生态清洁小流域。在这些项目区里,水土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流域水系通畅洁净,人居环境显著改善,乡村特色产业得到了培育和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中央1号文件多次提出了明确要求。水土保持法、黄河保护法也作出了具体规定。下一步,水利部将主要采取三个方面措施,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一是完善政策制度。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意见》要求,出台加快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指导意见。

二是加大支持力度。水利部利用现有渠道,进一步加大对生态清洁小流域的支持力度,加强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草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推动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与中小河流治理、水系连通和水美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等有效衔接,促进宜居宜业和美丽乡村建设。

三是加强总结推广。鼓励各地积极探索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和管护模式,做好建设效果监测,科学评价建设成效,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宣传新进展新成效,加强成功案例推介,以点带面,推动各地大力加快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三、《意见》提出要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要,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请问,水土流失与人的行为之间是怎样的关系?下一步将如何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管?

人为扰动是人为水土流失的一个主要原因,在这个问题上,水利部一直加大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的监管,严格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最近我们在监管上也做了很多创新,以提高监管效能。

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是水土保持法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法定职责,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政治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水利部把人为水土流失监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依法督促指导50万个生产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持续实施水土保持遥感监管,通过“天上看、地面查、全覆盖”,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人为水土流失应该说得到了有效遏制。大家知道的南水北调、京沪高铁、西气东输等一批国家重大项目,沿线都是一道道靓丽的风景线,正是建设单位依法履行了水土保持责任,实现了工程建设和生态保护的双赢。

《意见》对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以高水平高效能的监管,为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支撑。主要是四个方面:

一是构建水土保持全链条全过程监管体系。依法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完善生产建设活动水土流失防治标准,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特点,明确差异化、针对性要求,实施分类精准监管。

二是建立精准高效的监管机制。那就是以遥感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水土保持遥感监管,依法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实施水土保持信用评价,对守信企业少打扰、不打扰,对失信企业及高风险项目重点监管。加强人为水土流失风险的跟踪预警,提高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三是强化部门间协同监管和执法联动。建立水土保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机制,充分发挥司法保障监督作用。通过加强协同监管,压实企业水土保持责任。

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水土保持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便民利企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主持人:请俞晶娜主任介绍我市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的具体措施及成效。

俞晶娜:近年来,我市的水土保持工作在省水利厅的正确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通力合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等政策制度,监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全市水土流失面积由2022年19.2平方公里下降到18.86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99.3%。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市高新区、临涣煤化工基地成功引进水土保持管家服务机制,为入园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水土保持综合服务,监测成果共享,极大的减轻了企业负担;通过发放义务告知书、送法上门、举办专题培训等方式对开发区生产建设单位面对面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宣导及答疑,对50个生产建设项目完成水土保持承诺制办理。

成功申报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在赴江苏宿迁、淮安调研学习平原区生态清洁小流域经验基础上,因地制宜,成功申报烈山区华家湖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获得省级补助资金312万,该项目已于3月中旬开工建设。

创新水土保持宣传形式。常态化开展水土保持宣传进党校、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多篇报道在水利部网站、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网、淮北日报刊登;创作“不负青山”作品参加全国首届水土保持科普短视频大赛;推出我市水土保持吉祥物“相水宝”,在杜集区百莲百荷建成首个水土保持科普示范点,增强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

主持人:请张调研员继续介绍2024年水土保持重点工作安排

张震:2024年的水土保持工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及省两办实施意见,围绕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等方面下功夫,推动新阶段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提升水土保持功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继续强化全流程监管。严格执行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建立水土保持方案质量常态化抽查制度,发挥好方案源头把关作用。加强在建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和验收管理问题台账。充分运用好水土保持全流程监管服务平台,优化平台使用功能,确保水土保持全流程监管服务平台发挥积极作用。

(二)突出抓好行业协同监管。在市县区均建立水土保持联席会议基础上,指导县区在推深做实上下功夫,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部门间信息传输不畅、配合不主动问题。协同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和指导,督促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履职,真正实现“管行业,管生产必须管水保”。

(三)全面实施信用评价标准。按照《水利部关于实施水土保持信用评价的意见》(水保〔2023〕359号)要求,以生产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评审监测、监理、验收报告编制等参建单位为重点,全面实施信用评价。联合市发改委信用办出台我市水土保持行业信用评价标准(试行),并在全流程监管服务平台同步更新。

(四)高标准完成遥感监管整改任务。督促县区在2023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省2期遥感监管违规项目查处整改销号工作;2024年水利部及省水利厅遥感监管违规项目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全面完成,并确保信息化监管系统录入及时、准确、完整。

(五)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移送水政监察支队立案查处。建立水土保持监管与执法、执法与司法等部门联动、加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执法。强化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引导全社会强化水土保持意识。对历年监管发现的房地产和公路项目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联合住建及交通部门继续开展联合执法。

(六)继续谋划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引导相山区、濉溪县结合美好乡村建设等积极申报省级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和财政部门协调,加大水土保持投入,拟出台我市水土保持工程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对申报成功的县区水土保持工程项目予以一定的资金补助。指导烈山区农水局高质量完成华家湖生态清洁小流域的建设及验收工作。

(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放管服”改革精神,督促并指导各经济开发区管理机构、城市建成区切实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水土流失统一监测。加强对水土保持管家服务管理,对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存在“未验先投”、“未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行为及时提醒,杜绝违法违规情况发生,力争部省遥感监管下发的图斑数为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对各经济开发区和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生产建设项目进一步简化审批和验收程序。

主持人:好的,感谢,下面有请俞主任帮我们介绍一下近年来我市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我市的水土保持工作在局党组正确领导和相关科室支持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高标准完成年度目标考核任务,不断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水土流失面积由2022年19.2平方公里下降到18.86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99.3%。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发布2022年度水土保持公报。认真总结我市2022年水土保持工作完成情况,发布《淮北市水土保持公报(2022年)》并面向社会公示,充分保障相关单位及社会公众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超额完成年度水土流失治理任务。按照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指导性指标的通知》要求,及时将目标任务下达有关县区;并积极协调林业、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完成2.23平方公里的年度治理任务。

(三)强化生产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加强对技术评审单位管理,提升水土保持方案评审质量,对县区水土保持方案开展质量抽查;指导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运用水土保持监管服务平台,及时掌握生产建设项目立项及用地审批情况,提前介入,主动服务。针对生产建设单位举办“淮北市水土保持监管服务平台”培训会,确保水土保持监管服务平台发挥积极作用。

(四)强力推进遥感监管违规整改销号。根据部、省下发遥感监管数据,2023年全市违法违规项目数量分别为43个,比2022年减少11个,降幅达20%,呈逐年递减趋势。指导县区严格按照省水利厅要求整改,2023年部下发图斑违法违规项目于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整改销号。截止目前,省厅一次下发图斑违法违规项目销号71%。

(五)全覆盖开展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2023年共对68个市级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和3个自主验收报备项目开展跟踪检查及核查,下发54份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意见。建立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台账,对账销号,整改销号率达95%。经核查,自主验收程序基本规范、验收标准和条件执行方面符合要求。

(六)持续开展行业协同监管。联合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县(区)水利、应急管理部门、技术服务单位及生产建设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现场踏勘等方式,对青东煤矿、廖家铁矿等21个非煤矿山及煤矿项目全覆盖开展现场检查,及时印发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20份,建立问题整改台账11个,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七)成功申报烈山区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在赴江苏宿迁、淮安调研学习平原区生态清洁小流域经验基础上,因地制宜,成功申报烈山区华家湖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获得省级补助资金312万。

(八)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优化营商环境,为市高新区、临涣煤化工基地成功引进水土保持管家服务机制,为入园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水土保持综合服务,监测成果共享,极大的减轻了企业负担;通过发放义务告知书、送法上门、举办专题培训等方式对开发区生产建设单位面对面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宣导及答疑,对23个生产建设项目完成水土保持承诺制办理。

(九)创新水土保持宣传形式。常态化开展水土保持宣传进党校、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多篇报道在水利部网站、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网、淮北日报刊登;指导烈山区农水局创作“不负青山”作品参加全国首届水土保持科普短视频大赛;推出我市水土保持吉祥物“相水宝”,并结合吉祥物在杜集区百莲百荷建成首个水土保持科普示范点,增强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

二、2024年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安排

2024年的水土保持工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及省两办实施意见,围绕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等方面下功夫,推动新阶段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提升水土保持功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继续强化全流程监管。严格执行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建立水土保持方案质量常态化抽查制度,发挥好方案源头把关作用。加强在建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和验收管理问题台账。充分运用好水土保持全流程监管服务平台,优化平台使用功能,确保水土保持全流程监管服务平台发挥积极作用。

(二)突出抓好行业协同监管。在市县区均建立水土保持联席会议基础上,指导县区在推深做实上下功夫,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部门间信息传输不畅、配合不主动问题。协同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和指导,督促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履职,真正实现“管行业,管生产必须管水保”。

(三)全面实施信用评价标准。按照《水利部关于实施水土保持信用评价的意见》(水保〔2023〕359号)要求,以生产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评审监测、监理、验收报告编制等参建单位为重点,全面实施信用评价。联合市发改委信用办出台我市水土保持行业信用评价标准(试行),并在全流程监管服务平台同步更新。

(四)高标准完成遥感监管整改任务。督促县区在2023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省2期遥感监管违规项目查处整改销号工作;2024年水利部及省水利厅遥感监管违规项目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全面完成,并确保信息化监管系统录入及时、准确、完整。

(五)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移送水政监察支队立案查处。建立水土保持监管与执法、执法与司法等部门联动、加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执法。强化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引导全社会强化水土保持意识。对历年监管发现的房地产和公路项目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联合住建及交通部门继续开展联合执法。

(六)继续谋划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引导相山区、濉溪县结合美好乡村建设等积极申报省级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和财政部门协调,加大水土保持投入,拟出台我市水土保持工程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对申报成功的县区水土保持工程项目予以一定的资金补助。指导烈山区农水局高质量完成华家湖生态清洁小流域的建设及验收工作。

(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放管服”改革精神,督促并指导各经济开发区管理机构、城市建成区切实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水土流失统一监测。加强对水土保持管家服务管理,对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存在“未验先投”、“未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行为及时提醒,杜绝违法违规情况发生,力争部省遥感监管下发的图斑数为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拟对各经济开发区和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生产建设项目进一步简化审批和验收程序。

(八)加强监管能力和水平建设。争取财政支持,保障必要的监管经费和装备投入,提高监管专业化水平。通过以会代训、专题培训、外出考察等各种形式,切实提高市县区水土保持从业人员管理能力和水平,适应新时代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