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总结与下年度计划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3-02-02 08:53 字号:

今年以来,淮北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深入践行“十六字”治水思路,持续强化河湖长制,以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健康美丽幸福河湖为抓手,奋力建设现代化美好淮北。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深做实河湖长制。一是系统部署全力推动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河湖长制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全市总河长会议,研究部署全市河湖长制重点工作,签署《淮北市总河长令(第3号)》,安排部署改善提升萧濉新河流域水环境专项行动,开展流域性系统整治。二是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市级总河长3次开展巡河调研,在一线解决河湖存在突出问题,8位市级河长湖长先后25次督导责任河湖工作落实,推动解决河湖四乱问题96件。三是强化考核正向激励。印发《淮北市河湖长制工作市级考核办法》《淮北市河湖长制季度考核实施细则》《淮北市河湖长制工作考核激励办法》,建立对各地、各部门、各级河长湖长河湖长制日常和年度考核机制,对河湖长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县(区)、镇(街道)进行正向激励。

二、严格水资源管理保护。一是创新建立水资源管理利用机制。在全省率先成立市水务协调委员会,建立党政负责、水务牵头、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水资源利用、调配、项目建设、运营管理、资金筹措等重大问题。二是严格总量强度双控。建立区域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体系,制定淮北市2025年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科学核定下达各取用水单位2022年度取用水计划。安装在线监控点429个,实现全市取用水在线计量监控全覆盖。完成萧濉新河—闸河—龙岱河、沱河—王引河等5条跨县河流水量分配方案。三是推进节水达标建设。全市一县三区全部获水利部“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完成7个省级节水型高校、园区、企业、单位建设任务。全市地下水用水量比往年减少0.8亿立方米,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四是严格水源地保护。全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6个汇水区全部实现自动监测,水质综合评价均为良好(Ⅰ类),水质达标率为100%。完成16个农村“千吨万人”、所有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

三、规范河湖治理管控。一是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理。按时保质完成水谱以外49条(个)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和10条(个)主要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任务,目前均通过省级审核和市、县(区)政府批复。全年办理各类涉河建设项目19项。二是系统治理中小河流。完成全市水网工程规划,完成包浍河治理工程可研、相山区王引河初步设计、闸河治理初步设计批复。龙岱河、王引河和包浍河治理工程顺利开工建设。完成中小河流治理年度投资1.34亿元。三是标准化管理水利工程。完成水库安全鉴定4座,出台《淮北市水库、水闸、堤防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国有涵闸标准化建设4个,全市国有水利工程均明确运行管理单位、维修养护责任人,城区段河湖布设防溺水救生设备300余套,全年水工程运行安全无事故。

四、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一是提升污水收集及污水处理能力。完成城市排水管网改造27.3公里。丁楼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开工建设,相山经开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启动建设,烈山污水处理厂将规划实施,尾水排放标准提高到地表水类准Ⅳ类,预增日处理能力30000吨/天。二是加快建设镇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完成7个镇的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完成32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至11.6%。三是建立健全船舶污染物“船—港—城”一体化防治体系。南坪港污染物实现全收集、零排放。完成船舶生活污水改造400总吨以上28艘,完成100至400总吨80艘。四是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市269家畜禽规模场的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96.72%。发布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27个,建立标准化配方肥经销网点220个,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超过514.5万亩次,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4%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1.5%。化学农药用量减少10%—15%。

五、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是国省控断面水质持续改善。沱河、浍河、澥河和萧濉新河四个国家考核断面的水质优良率达到50%目标要求。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年度目标33.3%。国、省控断面水质未出现劣Ⅴ类。二是全面治理城乡黑臭水体。完成2条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达到40%目标要求。排查上报农村黑臭水体20条,完成治理任务9条。三是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实现全覆盖。全市21个涉农镇(街道)309个行政村(社区)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率、收集转运设施覆盖率均实现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稳定在98%以上。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气体导排系统、除臭设备建设完成,配备渗滤液处理能力100吨/日,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电厂配备处理能力600吨/日,实现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全覆盖。

六、系统实施水生态修复。一是强化水生生物保护。健全执法监管体系,设置公开举报电话,处理重点水域违法捕捞案件9件,在新沱河、南湖等公共水域增殖放流苗种96.8万尾。二是完成水土保持率达标任务。水土流失面积减少至18.94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提高到99.31%。对全市已核准的9个风电项目开展专项督查,全覆盖现场监督检查本级批复的53个在建项目。水利部、省水利厅下发遥感监管112处图斑,全部完成认定查处。三是湿地保有量持续稳定。常态化开展湿地巡查巡护,打击非法捕捞、开垦等破坏湿地违法行为。湿地保有量持续保持在11690.02公顷。湿地治理面积约4800亩,湿地保护率56.72%。新沱河徐楼闸控制断面生态水位日达标率100%。四是高质量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完成18个设立市、县级河湖长的河湖健康评价和河湖健康档案。市、县累计投入6000万元,完成1个流域级幸福湖、4个省级幸福河建设任务。幸福河湖建设典型做法入选水利部典型案例。

七、全面强化执法监督。一是严厉打击河湖违法行为。全年共立案查处河道非法采砂(取土)和河湖违法案件9件,结案9件,结案率100%,依法实施罚款13万元,没收非法所得2.3万元,29名涉案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5人移送检察院。二是严肃河湖问题整改。全年水利部监督检查未下达整改任务,省级监督检查发现河湖问题1件,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排查河湖“四乱”问题和妨碍河道行洪问题8件,均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全年没有监管不力、群众举报和2019年1月1日以后涉水违建问题。三是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市级河长先后组织部署浍河、萧濉新河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整改浍河问题68件,积极推进萧濉新河全流域排查整治。委托第三方对25个市、县级河湖开展四乱和碍洪问题排查,172件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印发《关于在全市河湖开展“清河净滩”活动的通知》,对全市所有设立河长湖长的河湖开展“六清”“六无”集中整改行动。

八、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动态管理河湖长体系。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市、县、镇、村4级河长342名,其中市级河长6名,县级35名,更换河湖长公示牌440块。二是建立河湖巡查管护体系。25个设立市、县级河长湖长的河湖管护主体全面落实,建立巡管员(护河员)日常巡查维护、清理保洁工作,全年出动巡查人员3194人次,巡查车辆1029车次,巡查河道长度18325千米,巡查水域面积1922平方千米,巡查重点监管对象308个,现场制止水事违法行为64起。加强巡河力量,市、县(区)河长办配置无人机3台,巡逻艇2艘。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建立健全“河(湖)长+检察长”和“河(湖)长+警长”工作机制,发出检察建议书12份,联合开展行动6次。加大多部门联合执法工作力度,境内25条镇级跨界河流联防联控机制不断完善。四是注重宣传教育引导。在淮北日报开设专栏宣传报道河湖长制工作亮点和典型做法,累计在省级以上媒体发送河湖长制信息30余件,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组织100余人参加河湖长制专题培训。积极参与和组织省、市河湖长制实施情况满意度调查,畅通群众参与渠道。

2023年,我市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发力推进河湖长制,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打造美丽幸福河湖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贡献更多淮北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