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北市水务局关于<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水〔2022〕21号
濉溪县水务局、三区农水局,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淮北市水务局关于<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内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请认真贯彻执行。
淮北市水务局
2022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淮北市水务局关于《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案
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同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01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市扫黑办要求,为切实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结合我市水利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大意义,全面依法履职尽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扎实推进全市水利系统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开展,维护水利行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局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局直属单位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宣传贯彻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三、主要目标
围绕5月1日法律正式实施这个时间节点,在全市水利系统广泛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工作,严格规范执法,堵塞监管漏洞,建立健全我市水利行业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促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行业管理得到明显加强,扫黑除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得到显著提高,水行政执法更加规范,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活动安排
(一)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各单位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学法重点,列入本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学习,从而形成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带头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带头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的“头雁效应”。
(二)精心组织学习宣传。将《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我市水利系统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使我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提升思想认识和知识水平,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高效实施。
(三)大力推进阵地建设。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开展集中宣传;充分利用LED显示屏、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加大对《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力度。
(四)认真开展知识测试。在组织学习宣传的基础上,采取以考促学的方式,充分利用普法类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反有组织犯罪法》知识答题竞赛活动。
(五)开展系列宣讲活动。收集整理相关典型案例,结合“法律六进”“宪法宣传周”“开放式党校”等活动和平台,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主题系列宣讲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工作部署,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考核。各单位要切实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加强督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表彰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对工作消极、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相关单位进行通报。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