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2021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总结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2-02-16 16:37 字号:


 

2021年,淮北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河为抓手,不断强化河湖长制六大任务,全市河湖面貌持续改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压实河湖保护政治责任。一是高位部署推进。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党政领导责任机制,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全市总河长第五次会议,以总河长令形式部署2021年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重点工作。不断健全河湖长制组织体系,新增组织部长担任市级河长,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履行巡河职责。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先后深入萧濉新河、中湖、新沱河等河湖调研水资源配置、水环境生态治理情况。8位市级河长湖长25次督查调度河湖长制工作。全市各级河长湖长累计巡河18767次,解决各类河湖突出问题1180个。三是加大督查力度。认真落实暗访督查制度,市河长办牵头,组织检察、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成立4个督查工作组,先后2次对县(区)河湖长制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组织人员连续3个月,对110余名镇、村基层河长湖长履职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推动河长湖长履职尽责。

二、全面加强水资源保护。一是严格总量强度双控。将全市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分解,按照行业、水源分配县(区)年度用水计划。完成萧濉新河、沱河跨县河流流域水量分配工作。十三五时期,我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成效显著,作为皖北唯一地市,受到省人民政府通报表扬。二是强化重点取用水户监管。修改完善省市县三级重点监管用水户名录,289家取水许可和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用水户纳入管理,累计安装在线监控点374个,实时动态掌握取用水量。三是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积极开展节水载体建设,创建省、市级节水型企业11家、省级节水型高校1所、省级节水型工业园区1个、省级中小学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1家、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5家。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全市再生水利用量约2350万立方米。四是推动淮水北调水源置换。淮水北调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已全部完成水源置换,全市关停自备水源井46眼,压采置换地下水约255万立方米。2021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9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40%49.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689,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96.8%,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升。

三、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管护。一是科学划定河湖管理范围。遵循河湖自然属性,统筹河湖保护管理,累计投资1100万元,依法依规划定14条行洪河道、15条大沟、49条中沟;9个湖泊、5座水库、101座涵闸管理范围,共计埋设界桩5668个、界牌785个,明确河湖岸线管理长度2566公里。二是推进岸线规划编制工作。完成浍河、新沱河、萧濉新河、南湖、东湖等10个主要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与宿州、亳州、蚌埠3市对接完成5个跨市河流规划汇总,1406公里滩槽分界线全省统一上图。三是加强涉河项目审批管理。将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内容,实现部门并联审批制度,加强涉河监督检查,出具涉河规划选址意见31件,消除涉河项目施工防洪隐患点4处。开展河湖清坟专项行动,清理整治占用河湖岸线葬坟行为,累计清迁1000余座,收回侵占岸线10公里。

四、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一是加强国控断面水质监控。定期对濉河、沱河、浍河、4个国考断面和沱湖流域新北沱河治理进行巡查。督促县(区)政府对濉河符离闸断面、沱河后常桥断面、河李大桥闸断面水质超标问题现场排查,分析解决断面水质超标问题。二是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全年开展12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17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5个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质增效,超额完成省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三是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排查。突出源头治污、精准治污,对全市河流一级支流进行全方位摸排溯源,完成154条一级支流4次水质取样检测工作,初步形成一河一图一单一策成果。四是落实地表水生态补偿机制。完善《淮北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修订版)》,将落实生态补偿机制纳入对县(区)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县(区)加强河湖及大沟管理,消除污染源。1—11月,县(区)生态赔付资金1000万元。

五、系统实施水生态修复一是开展采煤沉陷区生态综合治理。投资18亿元,实施朔西湖、乾隆湖、凤栖湖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修复陆域面积25215亩,恢复水域面积6083亩,建设生态亲水岸线近20公里,蓄水库容2500多万立方米。二是实施外调水工程。规划建设引江济淮二期工程,疏挖水系连通河道22.2公里,新建翻水站1座,涵闸21座,增加凤栖湖、朔西湖调蓄库容1405万立方米。三是开展中小河流治理。总投资近1.9亿元,完成新北沱河、龙岱河、怀洪新河洼地治理工程,清淤疏浚修复河道岸线114.4公里,提高行洪排涝能力。四是推进幸福河湖示范建设。乾隆湖淮河流域幸福河湖高标准建成,列入省级年度计划的4条(个)示范河段(湖区)完成建设任务。印发总河长令,同步推进6条(个)市级幸福河湖示范河段(湖区)建设。

六、加大河湖执法监管力度。一是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机制。落实河湖长制+检察长+河湖警长工作机制,发布检察意见书8份,河湖警长一对一参与市、县、镇三级河长湖长巡检。规范44企业河长工作职责,推行企业河长每周报送制度。二是建立跨界河流联合河长制。与毗邻商丘、亳州、蚌埠、宿州等4市,在24条跨界河流建立跨界河流联合河长制,明确跨界市、县、镇三级跨界河长54名。与宿州市建立联合跨界河流河长制互查机制,实现河湖监管无死角。三是常态化开展水政执法巡查。组建4个河湖巡查专班,累计巡查2712人次,巡查河道1.8万公里,依法处理非法取土行为3起,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7人。

七、夯实河湖长制工作基础。一是强化科技支撑。建成市河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数据贯通,市县镇村四级应用,大力推广河长通”APP巡河模式。采取无人机空中巡、巡逻艇水面巡、巡河志愿小分队沿岸巡,形成水陆空立体监管模式,进一步提高巡察效率,确保巡察范围全覆盖。二是畅通群众参与平台。开发河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公众参与模块,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设置群众参与河湖管理监督功能,实现24小时实时接收社会各界监督信息,为全民参与河湖管理提供信息化通道。三是开展特色宣传活动。发动250名河湖保护志愿者,走到街头、河湖岸边进行爱河、惜河、护河特色宣传活动,发放河湖保护宣传册5000余份,制作宣传推广视频3部,着力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2022年,我市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持续强化河湖长制,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有能有效,努力建设美丽幸福淮北河湖生态环境,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淮北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