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局“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淮水〔2021〕44号
濉溪县水务局、三区农水局,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淮北市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继续深入做好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水管水,切实加强“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经研究,成立局“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徐 涛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谢 征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周信鲁 规划计划科 四级调研员
翟园园 办公室副主任
王子文 工管建设与管理科负责人
郝书芳 水资源管理科负责人
杨 磊 行政许可科(财务审计科)主任
陆士平 水旱灾害防御科科长
史孝庭 河长制工作科负责人
郑建华 机关党委副书记
谢启宏 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任
马 杰 河道管理中心主任
俞晶娜 水土保持和水利规划室负责人
武方俊 水资源管理办公室主任
娄国璋 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
王志峰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规划计划科。
二、工作职责
1.贯彻中央、自治区、市委关于依法治市和法治建设宣传教育的方针政策,研究工作计划,制定措施,对我局依法治市工作进行部署;
2.制定我局依法治市工作的纲要规划、组织领导、成效评价及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全面推行我市法治政府和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县(区)依法治市、法治建设工作;
4.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报和分析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5.审查批准我局依法治市和法治建设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指导活动的顺利开展;
6.按照市委的要求,对行政执法、公正司法、法制宣传教育及监督等工作提出意见;
7.深入调查研究,加强队伍建设,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推动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工作原则
1.领导小组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并上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党组书记、局长徐涛同志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
2.领导小组在组长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副组长和科室相关负责人协助组长具体工作;
3.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划计划科,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规划计划科四级调研员周信鲁同志兼任。
四、会议制度
1.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由组长或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并主持,原则每年召开一至两次;
2.领导小组召开全体会议时,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将会议日期、地点、议程等及时通知各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应当按时出席会议;
3.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的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办理和落实情况。
五、工作报告制度
领导小组定期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科室(单位)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汇报。并根据需要和有关要求,向相关部门报送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六、督促检查制度
领导小组可抽调若干名成员组成检查组(或工作督导组),对各县(区)水务部门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