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市水务局承办人大议案建议工作总结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0-01-16 09:56 字号:

2019年市水务局承办人大议案建议共10件,均按时限要求办理完毕,人大代表满意率100%。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柳园村石榴园区建六眼深机井的建议办理情况

按照烈山镇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烈山镇石榴强镇战略发展思路已经确定,对以榴园为中心的石榴小镇及石榴精品园建设已经纳入规划并积极实施中。由于石榴园区土壤保水能力差,浅层地下水不足,石榴园区的灌溉应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为主。目前,石榴园区内除去原来的3眼深井,群众自发建设部分浅井用于灌溉。今年实施的榴园生态循环石榴基地建设现代农业项目,新建10眼机井并配套了灌溉管道和水泵,对榴园石榴的生产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

由于年初的机构改革,将原由水利部门组织实施的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包括节水灌溉)职能划入到农业农村部门,对于您的建议,市水务局将督促烈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组织编制石榴园区灌溉规划,报市农业农村局申请项目,以解决石榴园区的灌溉问题,满足精品石榴园生产的要求。

二、关于保护改造濉溪大沟,更好地为百姓服务的议案办理情况

(一)濉符大沟基本情况

濉符大沟北起闸河右岸王庄北涵至横口涵入闸河,贯穿马场社区、宋疃社区、东风村和古饶社区,全长16.3公里,来水面积33平方公里。濉符大沟沿沟有两处加油站(均已通过批准建设),右岸有两处窑厂,东风村段窑厂已拆除,古饶社区段一处窑厂改用煤矸石烧砖,已不再取土。濉符大沟古饶社区、东风社区多处民房属上世纪80年代建设。

烈山区在2013年计划开挖疏浚濉符大沟,在征求沿沟各村意见时,由于该沟左岸近邻101省道,右岸是基本农田和部分村庄,实施困难,没有进行治理。

(二)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在《淮北市2019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中,明确加快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步伐,切实抓好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持续改善河湖水域岸线面貌。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河道清理整治任务。全面摸清农村河湖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清”“管”并举,标本兼治,全面加强农村河湖管理。2019年年底前,农村河湖“脏乱差”面貌明显改善,着力打造干净整洁、生态宜居、管理有序的农村河湖。

目前,根据2013年国家水利普查成果,准北市流域面积50km2以上的28条河道及大沟(不包括濉符大沟)违法建设问题排查工作已结束,拆违工作正在进行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根据《淮北市2019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开展准北市流域面积50km2以下的大沟(包括濉符大沟)违法建设问题排查工作,全面摸清农村河湖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清”“管”并举,标本兼治,全面加强农村河湖管理。

二是依据排查结果,结合濉符大沟功能及土地性质,督促烈山区农水局制定整治拆除方案,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是针对2018年“8.18”大水暴露出的濉符大沟能力不足的问题,督促烈山区农水局组织编制濉符大沟治理方案,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市水务局将按照省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各级河长的组织作用,加大农村河湖“清四乱”和违法建设问题排查整治督査力度,进一步做好农村河湖问题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和问题清单销号制度,督促、指导县区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年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三、关于解决临涣闸蓄水淹没土地补偿费用的建议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临涣闸蓄水淹地情况。浍河临涣闸于2005年12月开工建设,2006年8月下闸蓄水,工程总投资5880万元,由市政府投资建设(其中向淮矿集团借款3500万元)。该工程的建设主要是为临涣工业园区蓄引浍河雨洪资源,提高我市地表水资源利用水平,工程蓄水以来已为园区提供了大量的工业生产用水。临涣闸设计蓄水位26.0米,初期蓄水位24.5米,2006年底,当蓄水至24.5米高程时,沿线乡镇和部分群众反映大面积土地受淹、受渍,经濉溪县政府、省水利设计院实地测量计算并于淮矿集团采煤沉陷面积对接,确认因临涣闸蓄水淹没土地计3001.1亩,涉及韩村镇、临涣镇共5个行政村、近1000户村民。

2.淹地补偿落实情况。经市政府协调,临涣闸蓄水淹地范围内土地按每年每亩800元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年补偿240万元。2006年至2013年间,市政府已按上述标准累计向濉溪县政府支付1848万元补偿费用,2014年以来补偿费用尚未支付。

3.市委、市政府关于蓄水淹地补偿资金来源意见。2007年11月21日,市政府《临涣工业园规划、建设专题会议纪要》(第84号)指出,临涣闸蓄水淹地青苗赔付所需经费从市水务局将来收取的临涣闸工程水费中列支,工程水费未收取前,由淮矿集团先行垫付。2013年11月4日,市委办公室《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建设协调会议纪要》指出,按照有偿使用原则,淮矿集团每年向市政府定额缴纳工程水费,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临涣闸工程水费收缴推进情况。2014年特别是2018年以来,市水务局不断与临涣水务公司协调并催缴工程水费,截止2018年底,该公司仅支付工程水费99.9万元,致使2014年以来淹地补偿费用无法兑现。

(二)市委领导关于临涣闸蓄水淹地补偿的意见

2019年8月6日,黄晓武书记在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接访郭兴标等同志信访临涣闸淹地补偿问题,主要处理意见包括:一是淮矿集团临涣水务公司欠缴的2014-2018年工程水费应一次性补缴到位;二是从2019年起,淮矿集团临涣水务公司按月缴纳工程水费;三是从2019年起,对水淹地补偿每年由濉溪县和市水务局据实测量面积,逐年补偿到位。

(三)2014-2018年临涣闸蓄水淹地补偿资金落实进展

黄晓武书记接访后,市水务局多次与淮矿集团临涣水务公司对接,目前,该公司已承诺2019年9月底前向市水务局缴纳1200万元工程水费,先行解决群众淹地补偿问题。上述费用落实后,市水务局将及时协调市财政局将2014-2018年临涣闸蓄水淹地补偿资金拨付至濉溪县政府。

四、关于水利设施修复的建议办理情况

(一)宋疃镇农田水利实施情况

宋疃镇农田水利设施自2009年以来,连续实施了烈山区农田水利灌排工程项目、烈山区小型农田水利提升改造项目,对辖区内的农田沟渠、机井、泵站以及配套桥梁等基础设施进行了改造、维修和新建,基本满足了农业生产对农田水利建设的需要。2018年的“8.18”大水是我市1963年以来所遇到的百年不遇的水患,给宋疃镇造成了严重的自然灾害,同时也暴露了农田水利设施抗灾能力不足,亟需改善提升。

(二)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8.18”大水给宋疃镇造成了严重的自然灾害和暴露的农田水利设施抗灾能力不足,亟需改善提升的问题,2018年12月,受淮北市水务局的委托,安徽华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淮北市灾后水毁修复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规划报告》(以下《规划报告》),2019年2月15日市政府对《规划报告》予以批复。《规划报告》对烈山区宋疃镇农田水利设施进行了规划,规划疏浚下姬沟9km,中小沟疏浚开挖15km,配套中小沟桥30座,改造山塘3口,开挖山洪沟19.65km,维修姬沟闸1座,新建排涝站1座,规划总投资11540万元,计划2020年实施。目前,烈山区的水库、堤防等水毁工程正在修复,宋疃镇农田水利设施待资金落实后,即可开工建设。

五、关于加强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管护的建议、关于加强农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议案办理情况

(一)我市农田水利建设的基本情况

自2013年以来,我市按照省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依托农田灌排、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千亿斤粮食增产高效农业等项目,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截止2018年底,全市共开挖疏浚大、中、小沟3285条(段),塘坝扩挖166口,新打和修复机井13931眼,新建大中小沟桥7624座,新建、维修涵闸98座,新建、维修灌溉(含排涝)站57座,新建、维修灌溉防渗渠道13.28km。完成投资6.34亿元,其中农田灌排工程完成投资1.44亿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投资渠道乱。2019年之前,农田水利项目的实施分别由农发、国土、发改、农林委及水利等部门自行组织实施,各部门的投资标准及实施重点内容均不一样,形成了“五牛下田”分散管理局面。

二是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维护资金严重不足。按照水利部发布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各类小型灌区仅维修养护每年需要20-30元/亩,而目前中央和省专项资金补助平均不足3元/亩,缺口较大。市、县(区)用于管护的资金主要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用于县管、镇管的骨干工程,大多还没有通过政府奖补的方式用于村管、群管的面上工程。目前,管护经费的落实是个大的问题。

三是管理主体不明。因原农田水利实施主体分散,造成管理主体不明,主管部门责任不明。

(三)解决的措施

1.加强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实施农村农田水利建设。

本轮的机构改革,将原由发改部门投资的农业项目、财政部门部门投资的农发项目、国土部门投资的农田整治项目、水利部门投资的农田水利项目等管理职责整合,并入农业农村部门职能。

2.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经费,解决农田水利的管护问题。

一是落实管护主体。发放两证一书,其目的之一就是要明确水利工程所有权,由所有者确定管护主体或管护组织,并与其签订管护责任书。在管护方式的选择上,可根据土地是否流转来确定,如土地已流转,由流转土地者自管或由用水合作组织自管,或委托管理,财政根据管护情况经考核后适当奖补。对于土地未流转的水利工程,可考虑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管护组织,管护经费由财政承担,或由成立的农民用水协会管理。

二是落实管护经费问题。管护经费由受益主体筹措,财政应适当补助。其中政府购买服务可采取以下形式:由镇成立小型水利维修养护公司,按照每亩5-10元的标准,落实管护资金,实施农田水利维修养护(农田水利维修养护包括看护、养护管理和较大维修);可将小型农田水利、环境卫生、村内道路等公益基础设施打捆选择管护队伍,管护经费由各级财政承担。

三是筹措管护经费。在即将下达的管护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中明确了管护经费来源渠道:省级以上财政奖补、县土地出让金提取20%的政策、市县财政预算及镇、受益主体筹集等。

四是强化监督考核。无论是政府购买服务,还是自我管理,都要制定分类考核办法,要将管护效果与管护经费挂钩,决不能一买了之,一补了之。

六、关于加强对水系、水道管护及治理的建议办理情况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2018年“8.18”大水给杜集区造成了严重的自然灾害和暴露出的农田水利设施抗灾能力不足,亟需改善提升的问题。2018年12月,受淮北市水务局的委托,安徽华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淮北市灾后水毁修复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规划报告》(以下《规划报告》),2019年2月15日市政府对《规划报告》予以批复。《规划报告》对杜集区灾后水毁修复和水利薄弱环节建设进行了规划,在灾后水毁修复部分规划修复加固闸河、龙河水毁堤防,拆除重建六嘴子闸、朱楼闸、老毛沟闸;在水利薄弱环节部分规划疏浚山河沟下段2.5km,山洪沟疏浚开挖3.3km,配套桥梁12座,在山河沟下游新建排涝站1座,规划总投资2690万元,计划2019、2020年实施。

(二)工程实施情况

1.灾后水毁修复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项目。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修复加固的闸河、龙河水毁堤防,拆除重建六嘴子闸、朱楼闸、老毛沟闸主体工程已完成;南山沟及其支沟、山洪支沟、南湾湖北沟疏浚,新建涵管桥、新建过路涵,维修加固山河沟闸等工程已基本完成。

2.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对东部山区水系进行治理。2019年计划实施张院村、南山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治理面积0.5万亩,项目建设内容为:疏没开挖中小排水沟、新建沟渠配套桥涵、新建田间机井工程、修建田间生产道路等,工程投资750万元。目前,项目实施方案已报省农业农村厅,待批复后即可实施。

(三)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经费,解决农田水利的管护问题

一是落实管护主体。发放两证一书,其目的之一就是要明确水利工程所有权,由所有者确定管护主体或管护组织,并与其签订管护责任书。

二是落实管护经费问题。管护经费由受益主体筹措,财政应适当补助。

三是筹措管护经费。在即将下达的管护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中明确了管护经费来源渠道:省级以上财政奖补、县土地出让金提取20%的政策、市县财政预算及镇、受益主体筹集等。

四是强化监督考核。无论是政府购买服务,还是自我管理,都要制定分类考核办法,要将管护效果与管护经费挂钩。

七、关于解决农村居民安全饮水问题的建议办理情况

(一)陈集村供水工程情况

2009年投资131.7万元,建成陈集村水厂,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5141人(1178户),后因管理责任不清,管理经费短缺,造成陈集村水厂停止运行,入户走访余恒彬等贫困户均使用浅层自吸泵,水质有异味和肉眼可见物,水质受养殖场污染严重(目前养殖场已取缔),当前全村群众均饮用浅层地下水。

(二)具体的解决方案和工作进展

1、开展全市农村供水工程底数调查工作。在全市农村供水范围,调查农村供水人口情况、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数量、行政村通自来水情况、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等,本次调查摸清了全市农村供水工程的家底。

2、制定全县整改方案。针对濉溪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存在的问题,2019年5月24日 ,经濉溪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濉溪县制定了《濉溪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濉办发〔2019〕20号)。该《实施方案》针对濉溪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存在运行率低、毁坏严重等问题,县财政正积极筹措9200余万元资金,对7个规模水厂、62个单村水厂进行改造提升(包括陈集水厂)。

3、目前陈集水厂整改进展情况。本次双堆集镇陈集水厂达标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源井工程、管网工程、入户工程、水质处理设备安装等,工程计划总投资 324.77 万元,目前,双堆集镇陈集水厂农村饮水安全达标改造 实施方案已报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正在批复,批复完成后即可实施。

八、关于加强对农村集中供水设施管理和资金投入的建议办理情况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十一五”以来,在国家和省支持下,我市建设了126处供水工程,其中规模水厂15处,小水厂111处,显著改善了农村居民的用水条件。但由于受地质条件制约,建设标准较低,部分水厂水质不合格,水处理设施不完善。管理责任不清,管理能力较弱,管理经费短缺,运营困难,未建立工程长效管理机制,重建轻管问题突出。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全市农村供水工程底数调查工作。在全市农村供水范围,调查农村供水人口情况、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数量、行政村通自来水情况、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等,通过调查摸清了全市农村供水工程的家底,制定氟病区改水实施方案和两年应规划。。

2、建立专业管理队伍。针对濉溪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存在的问题,2019年5月24日 ,经濉溪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濉溪县制定了《濉溪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濉办发〔2019〕20号)。该《实施方案》确定基本运行管理模式:市、县自来水公司联合成立“濉溪县农村供水公司”,承担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统一经营管理工作,实行企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目前,濉溪县农村供水公司已挂牌运行。

3、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2018年12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淮北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淮政办秘[2018]196号),该《办法》针对管护资金不足的问题,明确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筹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资金以及资金来源,规定补助运行维护资金标准:对规模以下水厂(单村集中供水工程)每处供水人口在4000人以下的按照每年3万元,4000人以上的按照每年4万元的补助标准执行。对千吨万人供水工程(规模水厂)根据供水人口,按照每人每年5元补助标准执行。对城市管网延伸供水工程,按每人每年4元补助标准执行。

4、加大投入,补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短板。2019年我市已开工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解决饮水型氟超标两个工程项目,总投资19880万元。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目标任务(自来水普及率100%)和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型氟超标问题。通过改扩建刘桥水厂、徐楼水厂、油榨水厂、四铺水厂、五沟水厂、大田家水厂、双堆水厂等工程,解决26.24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包括10万人饮水型氟超标问题)和21.25万人已改水工程氟超标问题,估算投资为38865万元。目前,2020年项目已完成立项,正在编制实施方案。

5、加大宣传力度。下一步,认真研究在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宣传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地制订宣传方案、落实宣传措施,切实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政策知晓率,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和监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九、关于岱河治理的建议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岱河为龙岱河支流,发源于萧县瓦子口,八十年代后期,岱河瓦子口处截流至萧濉新河,岱河来水面积仅为105km2。近几年经过市、区水利部门积极努力,争取国家资金近9000万元,对龙岱河进行了二期治理。原河道淤积不畅、堤防低矮、堤滩乱耕乱种、垃圾满河等现象得到了彻底根治,现已完成治理的河段,呈现出水清、岸美、水畅的新河貌,部分河段打造出滨河公园,为当地居民提供了宜居、休闲场所。但岱河上段(202省道岱河桥至市界)3.39km,来水面积较小,河道基本能满足过水与防洪要求,没有被列入省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三年行动方案中,但河容河貌较差。

(二)加强河道管护

在县(区)、镇(办)、村(居)三级河长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检查通报制度,加强河道管护。同时,淮北市水务局正在制定《淮北市河道及水工程管护办法》,计划今年内以市政府文件印发,该办法中进一步明确了市、县(区)、镇(办)、村(居)河道管护责任和经费来源,为河道管护提供政策依据。

(三)下步工作计划

1.全省水利薄弱环节(含中小河流)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我市中小河流治理已全部实施完毕。我局已要求一县三区编报防汛提升项目规划,杜集区编制岱河上段(202省道岱河桥至市界)3.39km治理初步设计报告,报省级部门,我局将会同杜集区积极向省水利厅汇报,争取2~3年内安排在全省防汛提升项目中,予以实施。

2.如杜集区前两期龙岱河治理工程有资金结余,我局将根据安徽省中小河流治理结余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商同杜集区农水局利用此资金对该段龙岱河进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