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农村饮水新技术、新设备推广服务指南
市级农村饮水新技术、新设备推广服务指南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1.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农〔2015〕306号)第五条:要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责任人、净水员以及水质检测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技术培训,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技术培训,显著提高关键岗位人员的专业技能。由省级水利部门负总责,抓好水质检测人员和水厂关键岗位人员培训,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关键岗位人员长效培训制度。
2.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等《关于报送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的报告》(皖发改农经〔2016〕308号)第十二章第五点:大力推广应用净水新工艺、新型除氟滤料、无负压设备、水厂信息化控制、视频实时监测控制等新产品、新技术工作,提高农村饮水科技含量,充分发挥科技在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中的作用。
二、承办机构
市水务局城乡水利科
三、服务对象
对农村饮水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及培训等有需求的农村供水单位,提供新技术、新设备的生产企业。
四、服务条件
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和工程建设情况,组织开展推广和培训工作。
五、服务流程
1.发布:及时发布新技术、新设备推广材料,合理安排年度培训时间和地点。
2.组织:组织开展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和培训工作。
六、服务时限
根据新技术、新设备发展情况,适时开展工作。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市水务局城乡水利科
电话:0561-3192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