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北市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淮北市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
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
为深入推进国家节水行动,市水务局组织制定了《淮北市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2023年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4月10日
淮北市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
2023年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节水优先”方针,深入推动国家节水行动,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节水行动安徽省实施方案》《淮北市节水行动实施计划》,制定了2023年工作要点,协同推进实施。
一、强化水资源总量强度双控
1.强化指标刚性约束。编制下达各县区年度用水计划,严格用水总量控制,2023年,全市非常规水利用量达到0.48亿m3以上,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8.4%和9%,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7以上。(责任单位: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2.严格用水过程管理。持续落实好节水评价机制,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加强取用水户用水计划执行情况监督管理。持续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巩固提升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成果。(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二、推进农业节水增效
3.大力推进节水灌溉。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万亩。强化水肥一体化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示范试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4.推广畜牧渔业节水。强化畜禽渔业先进实用养殖技术的集成,加大示范推广力度,推动畜禽养殖绿色循环种养,推进相对集中连片养殖池塘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提高养殖业用水效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5.推进农村生活节水。继续实施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实施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项目,努力降低农村供水管网漏损。(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
三、推进工业节水减排
6.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聚焦纺织、化工、食品、有色金属等重点用水行业,积极鼓励企业进行节水及废水循环利用技术改造。(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继续通过政策引导,推进现有存量煤电机组开展废水零排放改造和中水改造,鼓励增量煤电机组开展废水零排放改造,落实国家工业节水改造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7.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持续推进高耗水行业、工业园区实施节水改造,强化用水管理,开展省级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园区建设,提升用水效率。(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水效领跑者。(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8.积极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推进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水梯级串联循环利用。新建企业和园区要在规划布局时,统筹供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推进城镇节水降损
9.大幅降低供水管网漏损。强化城市公共管网漏损控制,指导各县区加强管网分区计量管理,有序推进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0.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对照《淮北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要求,严格公共机构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大公共机构节水工作力度,确保完成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1.推进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持续推进节水型单位、小区等用水单元达标建设,扩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覆盖面。(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推进节水型高校建设,2023年建设省级节水型高校1所。(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
五、加强重点地区节水开源
12.在超采地区削减地下水开采量。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深入贯彻《地下水管理条例》,落实地下水管控指标,持续推进地下水压采置换。(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3.加强缺水地区非常规水利用。积极推进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再生水利用率。(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按照《淮北市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实施方案》,全面完成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2023年度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六、强化科技创新引领
14.培育节水技术产业。鼓励企业加大节水装备产品及工艺研发、设计和生产投入,降低成本、提高质量,构建节水装备产品多元化供给体系。培育发展第三方节水服务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七、强化政策制度推动
15.落实节水财税政策。积极发挥各级财政职能作用,统筹相关资金支持实施节水行动重点任务和相关工作。落实国家关于符合条件的节水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和购置节水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水务局)
16.加强用水计量统计。加强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情况的监测和分析。(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加大能源资源计量审查力度,确保重点用能单位用水精准计量。(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八、强化市场机制创新
17.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继续探索水权交易机制,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推动节约用水。(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18.加强水效标识产品监管。对节水相关产品开展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根据水效标识产品目录(第三批),开展淋浴器、净水器水效标识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9.推动合同节水管理。持续推进高校合同节水管理,引导合同节水管理向工业园区、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等领域拓展,努力打造合同节水典型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开展“节水贷”金融服务。加强“节水贷”金融服务政策宣传,指导各县区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申请“节水贷”,及时审核审批放贷,为节水型企业、节水项目和节水服务等提供便捷优惠的金融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增强节水发展新动能,助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责任单位:人行淮北中心支行、市水务局)
九、营造节水氛围
21.强化节水意识提升。广泛开展节水宣传,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徽省水法宣传月”“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全国科普日”等契机,通过各类媒体、载体,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节水知识,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责任单位:市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要求,将相关任务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责任人,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推进,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并将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于2023年12月31日前报送市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抄送:省水利厅。
淮北市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