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做好工程供水保障工作
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强寒潮将至,为进一步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杜绝大面积的停水,11月28日,市水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濉溪县、三区各供水单位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及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一、严格落实“三个责任”。严格按照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要求,分工负责,履职尽责,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供水问题。
二、做好从业人员防护工作。在开展巡查、抢修等工作时,要佩戴口罩,配合所在村、居委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回到驻地要及时洗手、消毒,确保自身安全。
三、严格遵守值班值守制度。各供水单位严格遵守 24 小时值班制度,结合疫情防控,及时掌握供水动态和疫情控制情况,保持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