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联保共治”推进河湖综合治理
完善组织保障。建立“党政领导负责”的组织保障机制。市委书记任总河长,市级领导落实河(湖)长责任制,同时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湖长1161名,全市219条河湖实现包干全覆盖。上半年召开市级河长湖长工作会议6次,带动各级河长湖长常态巡河巡湖10次,主动发现交办问题50余个,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
强化责任落实。落实《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开展河湖巡河调研,发挥县、乡级河长办组织、协调、分办、督办作用。在河长湖长的统一指挥下,对照河湖发现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印发问题交办通知,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压实主体监管责任,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严格监督考核。落实“河湖长制”+检察长+河湖警长+企业河长工作机制,河湖警长“一对一”参与市、县、乡三级河长湖长巡检。聘请河湖“巡管员”,分段包片建立日常巡护长效清理保洁机制,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落实《淮北市河湖长制季度考核实施细则》,对县区实施季度考核,指导县区强化本级河长制组成部门及各镇河长制落实情况监督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提升全市河湖管理工作实效。
建立多元共治。成立市水务委员会,统筹所有涉水工作。新建市水投公司,以市场化方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严控全市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加强289家重点用水户管理,强力推动非常规水源再生水利用量约2350万立方米,居全省第一。会同发改、住建等部门建立涉河项目审批并联管理,规范开发利用河湖岸线。开展全市河湖问题排查,同时组织开展清网、劝阻垂钓行动,有效保护河湖水生态环境系统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