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河长办联合县检察院开展新沱河河长制工作重点督查
为全面强化“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进一步将省级总河长第六次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助推新沱河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平再上新台阶,6月16日,县河长办、县检察院(以下简称“督查组”)联合开展新沱河河长制工作重点督查,督查内容包括基层河长巡河履职、交办问题整改落实、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重点区域水质保护提升等工作开展情况。
在蒋堰桥和段汪桥,督查组对照检察建议书和交办问题清单认真复核“四乱”问题整改情况,并对现场发现的新增问题进行面对面交办。督查组强调,“清四乱”是全面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基层河长特别是村级河长要切实扛牢河道管理保护政治责任,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执行力,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一体推进河道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等各项工作,确保新沱河水质长期稳定达标。督察组与铁佛镇两级河长交流时指出,铁佛镇位于新沱河上游,是新沱河入境我县的第一镇,河道管护责任重大,要树牢上游意识,强化上游担当,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和更强责任心落实好河长履职、河面保洁、岸线“清四乱”等河长制规定动作,不断提升河道水质和岸线管控水平,守牢水质保护的第一道防线。
在北张楼村、黄集村和周陈村,督查组指出,村级河长是最直接的、全方位的河道管家,是落实河道管护“最后一公里”的关键,在河长制工作中的作用既是基础性的,也是突出性的。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充分利用河长通app定期开展“走河式”巡河,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能走马观花、形式主义。河长通app使用率是各级河湖长履职考核工作中的重要一环,要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持巡早巡好,不折不扣完成每周一次的巡河任务。针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岸线乱耕乱种问题,督查组指出,河道内乱耕乱种既会造成农业面源污染,也会削弱河道防洪能力。午收工作已接近尾声,要严格落实省级总河长第六次会议精神和2022年总河长1号令要求,做好河道“禁种”宣传和群众思想引导。要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河道巡查,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宣传一起,做到“乱耕乱种”问题动态清零,逐步扩大“河道管理范围内不能乱耕乱种”在群众中的影响力,逐步建立河道“禁种”长效机制。
在后常桥,督查组现场查看新沱河出境水质自动监测站点,详细了解监测站上下游一公里范围内的河长制和水质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组指出,新沱河是淮水北调淮北段的主要输水通道,也是淮北市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的重要水源地,属地政府和各级河长要充分认识抓好新沱河水质保护和岸线管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持之以恒压实河长责任,以钉钉子精神常态化抓好河面漂浮物打捞、拦河渔网网箱清理和农业面源污染排查整治等各项工作落实,持续改善河道水质和水环境,切实守护好新沱河供水安全和水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