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市级河湖“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皖FHHDL2025061
二、项目名称:淮北市市级河湖“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华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相南街道黎苑路65-6号
中标(成交)金额:283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淮北市市级河湖“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围绕河湖长制提出的六大工作任务,梳理河湖管理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因河(湖)施策,因地制宜设定目标任务,提出针对性强、易操作的措施,切实解决影响河湖健康的突出问题,新编淮北市境内王引河“一河一策”实施方案,修编老濉河、浍河、萧濉新河、新沱河、龙岱河、南湖、东湖、绿金湖等8条市级河湖“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 服务时间:9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采购人联系电话:0561-5211958;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7330686120。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北市水务局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黎苑路61号
联系方式:0561-52119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河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淮北市孟山中路安邦红郡1幢B座2002
项目联系人:何小兵
电话:17330686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