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第十六号问题“煤矿行业用水监管不到位。”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煤矿行业用水监管不到位。《地下水管理条例》规定,矿产资源开采产生和使用矿坑涌水需依法申请取水许可,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许疃煤矿、亳州煤业公司袁店二井煤矿、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涡北煤矿、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孙疃煤矿、淮北杨柳煤业有限公司2022年矿坑涌水量分别为196.3万立方米、309.8万立方米、106万立方米、160.6万立方米、160.8万立方米,上述煤矿企业未经水利部门许可,使用矿坑涌水。
二、整改实施主体
淮北市水务局。
三、重点措施
督促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许疃煤矿、亳州煤业公司袁店二井煤矿、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涡北煤矿、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孙疃煤矿、淮北杨柳煤业有限公司按审批权限向主管部门申办矿坑涌水取水许可。
四、目标任务
依法规范煤矿行业矿坑涌水取用水行为。
五、完成时限
2025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准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孙疃煤矿、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杨柳煤矿矿坑涌水取水许可已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水利厅水资源管理处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128506
电子邮箱:ahsszy@126.com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