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第十九号问题“部分城市地下水水位下降明显”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部分城市地下水水位下降明显。2018—2022年,宿州市、蚌埠市、淮北市中层地下水水位分别下降1.99米、2.05米、3.4米。2021-2022年,淮北平原中深层地下水监测水位下降点数从9个增至21个。
二、整改实施主体
淮北市水务局
三、重点措施
(一)建立地下水水位监测预警通报机制,持续加强地下水水位管控。
(二)积极推动水源置换,加大非常规水使用力度,封闭超采区内地下水开采井。
四、目标任务
维持超采区内地下水水位基本稳定。
五、完成时限
2025年3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通过地下水限采压采、淮水北调水源置换、非常规水利用等系列举措,我市超采区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地下水超采区面积由123.8平方公里减至81平方公里。2024年我市超采区地下水水位较2022年同比上升 0.54m,较2023年同比上升2.18m;2024年我市中层地下水水位较2022年上升1m,超采区内地下水水位稳步回升。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水利厅水资源管理处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128503
电子邮箱:ahsszy@126.com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