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要求,强化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绩效主体责任和绩效意识,提高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安徽省财政厅以《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2〕1249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3 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3〕435号)文件下达水利发展资金14579.10万元,其中:中小河流治理10845万元,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429.7万元,小型水库维修养护7.4万元,水资源刚性约束与调度(水资源管理)144万元,水资源刚性约束与调度(节水补助)428万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25万元,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2500万元。
根据下达的资金计划确定了绩效目标,其中:治理中小河流长度48.4km;维修养护农村饮水工程48处,覆盖人口35.79万人;小型水库维修养护3座;非农业取水口在线计量监测设施72处、节水型企业建设3家,再生水配置试点建设1家;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10.6万亩;开展淮水北调淮北市配水工程杜集区后续管网建设。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3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共计拨付14579.10万元,其中:市本级7010.6万元,濉溪县7568.5万元。市财政局及时将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拨付项目单位。全年预算总额14579.10万元,执行总额14579.1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农〔2023〕664号)文件要求制定水利发展资金相关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审查筛选、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等,资金使用符合水利发展资金支付范围,不存在资金的挤占、截留、挪用和超标准超范围支付费用现象;资金支付审批程序及手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保证了资金合理、安全、有效使用,提高了工程投资效益。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中小河流治理拨付资金10845万元,其中:相山区1815万元,烈山区1935万元,濉溪县7095万元。治理中小河流长度48.4km,其中:相山区5.66km,烈山区13.5km,濉溪县29.24km。完成绩效目标治理中小河流长度48.4km。
2、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拨付资金429.7万元,其中:相山区19.7万元,烈山区79.5万元,杜集区61万元,濉溪县273.5万元。完成绩效目标维修养护农村饮水工程48处,覆盖服务人口35.79万人,其中:相山区1处,烈山区19处,杜集区13处,濉溪县15处。
3、小型水库维修养护拨付资金7.4万元,其中:烈山区7.4万元。完成绩效目标维修养护塔山水库、小李庄水库、田窝水库。
4、水资源刚性约束与调度拨付资金572万元,其中:市本级572万元。完成绩效目标非农业取水口在线计量监测设施建设72处,节水型企业建设3家,再生水配置试点建设1家。
5、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拨付资金225万元,其中:濉溪县200万元、相山区5万元、杜集区5万元、烈山区15万元。完成绩效目标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10.6万亩,其中:相山区1万亩,烈山区4万亩,杜集区2万亩,濉溪县3.6万亩。
6、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拨付资金2500万元,用于淮水北调淮北市配水工程杜集区后续管网建设。2023年全市用水总量为3.7亿m3,万元GDP用水量29.9 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4.33m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6896,沱河徐楼闸断面生态水位日达标率100%,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用水总量、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等目标任务及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① 中小河流治理长度48.4km,其中:濉溪县拆除重建仲大庄闸、新建防汛道路、新建及拆建沟口涵闸10座、拆除重建关帝庙桥等,治理中小河流长度29.24km;烈山区改建道路4km,新建堤顶防汛道路路基清理13.5km,拆除重建5座涵闸,治理中小河流长度13.5km;相山区河道清淤7.38km,堤防整治7.38km,防汛道路10.52km,新建穿堤箱涵3座,拆除重建跨河桥梁3座,治理中小河流长度5.66km。
② 维修养护农村饮水工程48处,其中:相山区1处,烈山区19处,杜集区13处,濉溪县15处,维修农村饮水工程覆盖服务人口35.79万人。
③ 小型水库维修养护3座:塔山水库、小李庄水库、田窝水库,主要建设内容为:小李庄水库修复大坝迎水面护坡、防浪墙,维修工作桥护栏、大坝背水坡截水沟等;塔山水库修复大坝迎水面护坡、管理房外墙,更换破损门窗3套等;田窝水库修复大坝背水坡截水沟,维修启闭机房、工作桥护栏、溢洪道护栏及防锈处理等,投资8.86万元,于2023年4月6日开工,2023年4月20日完工。
④ 非农业取水口在线计量监测建设72处。
⑤ 节水型企业建设3家。
⑥ 再生水配置试点建设1家。
⑦ 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10.6万亩,其中:相山区1万亩,烈山区4万亩,杜集区2万亩,濉溪县3.6万亩。
⑧ 开展淮水北调淮北市配水工程杜集区后续管网建设。
(2)质量指标
① 完工项目初步验收率100%。
② 工程验收合格率100%。
③ 已建工程不存在质量问题。
(3)时效指标
① 截至2023年底,投资完成比例100%。
② 截至2024年6月底,投资完成比例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
① 新增、恢复灌溉面积2.1万亩。
② 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105万公斤。
③ 保护耕地面积17.1万亩。
④ 减少地下水开采。
⑤ 取水量在线计量率提高5%。
(2)社会效益指标
① 中小河流治理保护人口数量36.7万人。
② 维修养护农村饮水工程覆盖服务人口35.79万人。
③ 其他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1.5万人。
④ 全面提升取用水监管能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升。
(3)可持续影响指标
① 已建工程运行良好。
② 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提升明显。
③ 持续降低用水成本、提升水资源利用能力。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项目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满意率较高。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3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任务全部完成,绩效目标全部实现,未发生偏离绩效目标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对中央资金转移支付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在本单位公示栏中予以公示公开,未收到质疑现象。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淮北市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