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城乡供水一体化 让农民喝上放心水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相山区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结合农村安全饮水工作实际情况,建立城乡统筹、设施完备的供水工程体系,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保障辖区内农村居民饮水安全。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相山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开展之初,相山区人民政府明确本行政区域的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相山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领导小组。同时,相山区人民政府成立督查考核组,定期对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进行考核督查,相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全过程进行工程监管,确保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按序时推进。项目实施所在的镇(街)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并将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列入镇(街)对各行政村的年度重点考核内容,调动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有序开展相山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配合工作,保证项目按时完工。
(二)确定主体,落实责任。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相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负责工程建设目标制定、服务标准、相关制度和配套政策起草等工作;相山区发改委负责工程项目审批、水价核定等工作;相山区财政局负责筹集财政资金工作。区直各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本行业与城乡供水一体化相关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市有关城乡供水的项目资金。镇、街(开发区)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做好属地配合,确保2020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相山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主流新闻媒体开展广泛持久的宣传,深刻解读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同时,强化区直各部门和镇、街(开发区)的责任意识,提升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执行力。通过及时宣传、报道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进度和取得成果,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加大投入,严格管理。相山区申请中央专项债1600万元,自筹资金2400万元,用于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同时,在工程建设中,严格落实资金管理制度,保证资金合理使用、专款专用,保障自筹资金及时到位。
(五)科学调度,加快施工。相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持续加强对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指导、协调和监管,实地进行管材检测,按标段完成结算审计,归档、移交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档案资料,积极协调施工单位、镇村和用水群众的关系。对实施进度缓慢的标段,相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定期召开施工单位工程调度会,督促各施工单位不断加大施工人员和机械台班投入力度,全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工程建设进度,确保该工程按计划保质保量完工,如期实现让农民群众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优质安全水的饮水目标。
二、取得的成效
(一)城乡供水一体化,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相山区通过将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拓展和延伸,实现了全区覆盖、城乡共享优质供水服务的供水保障模式,全面解决了渠沟镇13个行政村、开发区4个社区和曲阳街道前、后黄社区6.6万人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
(二)多措并举,建立饮水工程后续管养机制。
1.出台相关文件。相山区制定出台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后续管养办法》,保障后期管养经费有效落实,同时组建了专职建后管养服务队伍,加强了农村饮水工程的运行管理、维护力度,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发挥长期效益,切实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
2.建立管护队伍。相山区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市场化运作的发展方向,计划组建管护队伍,承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统一经营管理工作,实现管理维护专业化。渠沟镇建立乡村铸力公司负责专业管护,人员组成包含3-4人的专业运维人员、各村确定1-2人的固定收费人员、负责抄收水表,同时负责管道巡查和信息联络。
3.落实管护资金。相山区财政计划每年列支农村安全饮水专项资金,项目管护资金暂按5元/人标准核定,具体差额部分年终具体核检后,由区级财政负责支付。
(陈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