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新沱河(南沱河)治理工程已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为扎实推进水利薄弱环节治理项目建设,根据《关于濉溪县新沱河(南沱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淮水规〔2019〕7号)要求,全力谋划濉溪县新沱河(南沱河)治理工程。濉溪县新沱河(南沱河)治理工程由濉溪县政府组建项目法人(濉溪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实施,濉溪县水务局与项目法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全面推进新沱河(南沱河)治理工程。
该工程于2018年10月25日开工建设,截至2019年5月28日,濉溪县新沱河(南沱河)治理工程已全面完成了批复建设任务,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该工程完成后提高了濉溪县铁符、四铺、刘桥等乡镇境内的防洪排涝减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