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高质量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濉溪县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把落实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提升到讲政治的高度,要求各级河湖长和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进一步知责、履责、尽责,坚持以艰苦奋斗的老黄牛精神、创新发展的拓荒牛精神和为民服务的孺子牛精神,按照既定目标,主动作为,努力交出一份河湖长制合格答卷,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水利保障,确保为“十四五”河湖长制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加快推进巡河APP使用常态化规范化。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指导意见的通知》(办河湖〔2019〕267号)和省河长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巡河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河长办〔2018〕64号)要求,明确县、镇、村三级河湖长职责和“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等问题,严格落实“镇级河长每月一次、村级河长每半月一次”的巡河机制。压紧夯实镇级总河长主要责任,明确各级总河长为推进巡河APP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并将使用情况纳入年终考核。2021年县河长办将针对各镇(园区)每月巡河APP使用情况进行定期通报,严格约束机制,推进巡河APP使用常态化规范化。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清河清湖”专项行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树牢“两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格落实省总河长1号令,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清河清湖”专项行动。濉溪县总河长亲自签发《濉溪县“清河清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清理整治范围、实施步骤和整治目标。各镇(园区)闻令而动,迅速落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乱占、乱建、乱采、乱堆、乱排、乱捕”等涉河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建立“点对点、长对长”的问题整改责任网,确保在2021年6月底之前,实现全县河湖无“六乱”。
三是坚持全民共建,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宣传。牢牢把握宣传工作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持续加大对河湖长制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在淮北日报等主流媒体及时发布河湖长制工作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紧扣“强化河湖管理,建设幸福河湖”主题,抓好河湖长制、节约用水、水土保持、生态修复以及水域岸线管理与保护等宣传教育,通过落实在线访谈,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不断提升群众关注度、知晓率和满意度,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